详细内容

公共场所“公”的属性不容打折扣

时间:2023-10-12      来源:山西日报     


 日前,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天津市公园配套建筑及设施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明确禁止占用公园配套建筑及设施以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私人会所;禁止占用公园内亭、台、楼、阁、廊、榭等公共资源封闭经营;公园内餐饮、展示、游憩等服务性用房的公共区域应当向公众开放,除安全需要外,禁止设立“游人止步”“禁止入内”等不当牌示。
  毋庸讳言,公园作为开放、共享的公共场所,承载着服务市民文化、娱乐、休闲等多种精神文化需求。可时下,一些城市的公园内“游人止步”、“禁止入内”警示牌仍有不少。在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的背景下,这难免会给人们一种公共场所姓“公”的属性被打了折扣的感觉。
  其实,公共场所姓“公”的属性被打折扣现象,不仅公园有,有些地方的高铁站、机场、景区、商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也或多或少地存在。比如有的公园内供游客休息的亭子、楼台等被商家围栏封闭。游人累了,若想进围栏休息坐一下,哪怕是喝杯自己带的茶水都不行,必须要买商家供应的高档饮料、食品等才能就坐。对此,群众有意见和怨言。究其主要原因之一,还是公共场所过度商业化造成的。
  笔者以为,公共场所姓“公”,首先应该考虑普惠性,应当为绝大多数群众提供服务。如果因过分追求商业利益而挤占公共服务空间,导致大多数群众无法享用,就会使姓“公”的属性打了折扣。我们相信,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对公共场所环境品质提升整治的行动,一些公共场所姓“公”的属性,必将会不打折扣地一一回归。

周家和


责任编辑:卓凡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北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本站已支持IPv6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