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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蒲县:严把四个关口 筑牢安全防线
时间:2024-03-06
临汾市蒲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安全工作摆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首要位置,不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筑牢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安全防线。 严把“教育关”,不断强化安全意识。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始终强化办案人员安全教育,由县纪委书记亲自主抓,分管副书记下沉一线全面主抓,机关各科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乡镇(社区联合)纪委负责人轮流讲授执纪执法程序业务专题课和办案安全教育课。同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对照典型安全案例和模拟的突发事件,补齐短板不足。 严把“检查关”,督促安全措施落实。通过查阅台账、实地查看、谈话问询等方式,认真排查谈话场所硬件设施、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每日一检,每周一查”,即:每天对委机关谈话场所安全隐患、“走读式”谈话审批流程进行监督检查;每周开展一次抽查,通过抽看谈话场所录像,及时发现“走读式”谈话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办案部门认真整改。 严把“落实关”,夯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办案安全责任制,把办案安全责任层层细化分解,做到责任到人。严格执行临汾市纪委《关于立案前签订办案安全责任告知书、安全保密承诺书通知》要求,对因管理不严、工作不实、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造成安全责任事故,以及违反办案安全纪律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将办案安全工作纳入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奖惩、提拔、任用、交流等事项考核的重要依据。 严把“保密关”,严防失泄密。严守保密工作纪律,蒲县纪委监委全体人员(包括借调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落实部门负责人涉密管理第一责任人要求,内网电脑、专用安全密钥专人管理,互联网电脑不保存、不处置任何涉密工作资料,办案电脑确保断网专用,传送案件资料一律使用光盘,禁止将涉密资料带离办公场所。严格控制线索处置知悉范围,案件查办过程中无关人员不得接触案件资料,禁止一切打探、过问案情行为,切实把保密工作贯穿每一起案件查办始终。(王霞) 责任编辑:刘映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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