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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时间:2024-05-15      来源:晋中日报     


  “晋中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暨太谷区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为下一步四普工作的全面铺开奠定了良好基础……”5月13日,记者从晋中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目前,晋中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各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


  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要求,首先就是全面掌握文物资源总体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2023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决定从2023年11月起全面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


  晋中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众多。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全市普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538处,复查1541处,新发现3997处。其中,调查登记古遗址595处,占普查总量的10.74%;古墓葬占总量的4.62%;古建筑占总量的69.99%;石窟寺及石刻占总量的2.58%;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占总量的11.47%;其他类文物占总量的0.6%。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距今已17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不管从党中央要求、事业发展需要还是人民群众期待出发,都需要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全面摸清文物资源底数,助力建设文化强市,晋中市进行了一系列的安排部署。


  据了解,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晋中市委、市政府按照“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序时进度”的要求,有条不紊完成各项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双组长、21个市直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推进全市文物普查工作。市级普查办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组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扎实做好普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在市级普查办的指导督促下,全市11个县(区、市)全部按照双组长机制组建了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在文物核查方面,市普查办组织各县(区、市)认真核查完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并上报省文物局备案,基本摸清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数量、实有数量,以及文物“三普”之后全市登记、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数量和新发现文物数量,为文物“四普”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做好全类型省级试点,市普查办以太谷区胡村镇为中心,将12个村共38处不可移动文物纳入试点范围,成立5支由市、县两级普查骨干组成的30余人普查队伍。市普查办制定了试点方案,成立了普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目前试点工作已圆满完成。全市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组建普查队伍,参与普查队员100余人。市普查办负责协调市博物馆、高等院校专业人员,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为各县(区、市)普查队伍补充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撑。(张凯鹏)


责任编辑:刘政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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