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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头雁效应” 锻造“头雁尖兵”

时间:2023-10-17      来源:山西日报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村党组织书记是基层战斗堡垒的“班长”、乡村振兴的“头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必须持续激发“头雁效应”,不断增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寿阳县落实省、市关于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安排部署,优化完善“季评年考”,突出星级评定客观准确、结果运用见效长效,激励村党组织书记主动担当作为、争当乡村治理“头雁尖兵”。


  严把星级评定程序,才能实现考核评星精准适用。寿阳县科学制定《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实现按季动态考核。年初乡镇党委结合各村实际和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清单制定考核指标;年中实施季度评议,并将季度评议得分计入年度考核总分,有效解决“日常履职不到位、年终一考定优劣”的问题;年终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季度评议占24%,乡镇站所考核占36%,乡镇党委班子、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三方评议”占40%,最终确定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等次。同时,按照公开到支部、公开到群众、公开到网格、结果复核的“三公开一复核”程序,由乡镇党委提出星级评定初步意见,经县委组织部审核把关、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确定考核评星结果。2023年一、二季度分别评议确定“优秀”17名、17名,“合格”123名、126名,“基本合格”14名、13名,“不合格”6名、4名。


  严格正向激励标准,才能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率先实施村党组织书记星级评定结果运用措施,将星级评定结果与村党组织书记政治待遇、薪酬待遇“双挂钩”,形成正向激励的良好导向。对年度星级最高的村党组织书记,优先参加省市两级重点培训、推荐为“两代表一委员”、列为“两优一先”表彰对象,当年绩效报酬上浮50%—100%。对年度星级最高、季度评议和年度考核“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优先将中央和省、市、县确定的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项目向所在村倾斜。2023年,5名3星级村党组织书记比照乡镇事业副科享受薪酬待遇、年薪酬达8万元以上;6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全市农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7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所在村享受了70万元的中央和省、县衔接资金,用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严肃问责惩戒机制,才能倒逼问题干部立行立改。寿阳县采取核减薪酬、组织约谈、降低星级、届中调整、问责处理等措施,严厉执行履职不力、群众不认可、违规违纪村党组织书记问责惩戒机制。对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被降低星级的村党组织书记,核减50%—100%的绩效报酬,并进行组织约谈。2022年共有27名村党组织书记被降低星级,22名被核减报酬。针对敷衍躺平、违规违纪的干部,严肃问责、查处。2022年共有6名村党组织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取消评优资格;10名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1名受政务记大过处分的村党组织书记,被评为“不合格”等次。同时,对不担当、不作为,党员群众不认可、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届中动态调整,2022年以来共有5名村党组织书记经乡镇党委综合研判、组织部部务会审定等程序进行了届中调整撤换。


  村党组织书记星级化管理,使寿阳县农村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对标一流的劲头持续迸发,涌现出一批标杆支部和星级“头雁”,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整体提升。下一步,在健全完善星级化管理、强化评星结果运用、调动激发干事创业激情等方面持续发力,营造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以更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事业迈上新台阶。(作者为寿阳县委组织部部长田伟杰)


责任编辑:卓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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