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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政厅“4455”工作法解决特殊困难老年人用餐难题——小食堂里的大民生
时间:2023-10-13
10月10日中午,家住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沈家营街道王家里社区的李大妈和几个老邻居相约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自打半个月前这里的“幸福食堂”正式营业后,社区的老年居民就在家门口吃上了可口的饭菜。 像这样的“幸福食堂”,湖北省目前已建成1380个,惠及老年人近300万人次。近年来,湖北省民政厅积极推动解决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就餐难问题,围绕建在哪儿、怎么建、如何办、如何管4个切入点,探索通过“4455”工作法建设“幸福食堂”,即在助力“幸福食堂”落地安家方面探索4种模式,在推动“幸福食堂”规范运营方面把握4个标准,在促进“幸福食堂”长效发展方面采取5类方式,在确保老年人吃得放心方面实现5方联动,从而让老年人感受到了从老有所养到老有“善”养的城市温度。 ■ 建在哪儿—— 探索四种模式助力“幸福食堂”落地 荆门市掇刀区白庙街道月亮湾社区原为荆州石化厂的家属生活区,常住居民7000多人,老年人口超过1/3。对于身边无子女照料或因病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来说,吃饭已成为他们生活中的大难题。为解决这一急难愁盼问题,荆门市民政局、掇刀区民政局与月亮湾社区居委会联合开展了一次面向5256名居民的意愿征集活动,结果显示超过80%的居民希望开办老年助餐食堂。此后,围绕老年助餐食堂选址、运营等问题,社区工作人员走访居民213人,收集建议20条。围绕装修风格、资金来源、设施配备、合作方式以及菜品口味、饭菜定价等问题,社区又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13场次,邀请120名退休干部、党员和居民代表建言献策。 如今,月亮湾社区“幸福食堂”已开办1年有余。这个在社区废旧车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老年食堂,整体设计风格融入了红砖墙、青瓦窗花等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文化元素,充满了怀旧氛围和烟火气息。“食堂建成后,我每天都会来这里吃饭,不仅营养均衡而且物美价廉。走进这里,像回到了工厂大食堂,跟老同事、老邻居们一起回忆难忘的岁月,感觉很幸福。”居民陈大爷高兴地说。 据湖北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刘辉介绍,为解决好老人的一顿饭,全省充分考虑居民需求、场所布局、企业意愿,按照4种模式推进“幸福食堂”建设。一是依托街道(乡镇)养老综合体、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进行建设。二是动员有资质的、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机构开放老年人助餐服务功能。三是立足物业服务实际和群众基础,发动物业服务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幸福食堂”,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四是联合餐饮企业设置助餐点,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的形式,依托有资质、有信誉、有爱心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场所设置“老年餐桌”。 ■ 怎么建—— 把握四个标准推动“幸福食堂”规范运营 老年助餐服务是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在做好全省“幸福食堂”蓝图规划的基础上,怎么把一个个“幸福食堂”建设好,又成了摆在面前的一道难题。2022年,湖北省制定《关于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的指导意见》,并启动老年助餐服务专项行动,逐步构建起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城乡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 刘辉告诉记者,为确保“幸福食堂”规范运行,湖北省在建设、管理、服务、技术4个层面建立“幸福食堂”相关标准。在建设标准方面,按照能近则近原则,社区食堂不少于50平方米、老年人助餐点不少于20平方米,实行统一名称、统一标识;在管理标准方面,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烹饪、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食品安全要求;在服务标准方面,鼓励助餐单位配备专兼职营养师,提供品种多样的健康安全餐;在技术标准方面,探索建立集老年人信息录入、就餐数据管理、补贴统计功能于一体的数字管理平台,采取刷卡、刷脸等信息化手段,完成补贴发放和支付结算,实时生成老人就餐档案。 在武汉市蔡甸区,位于蔡甸街道莲花湖社区名流仕家小区的海滋味食堂已成为全区“幸福食堂”的建设标杆。每天上午不到11点,社区里的老年居民就在食堂窗口前排起了队。“只需几块钱就能吃上一餐可口的饭菜,政府为老年人做了一件大实事啊。”今年75岁的赵大妈热情地介绍道,食堂里除了常见的自选饭菜,还有砂锅、葱油面等特色美食,“最受欢迎的是面食窗口,每天现做的包子、馒头都十分抢手。” 据莲花湖社区党委书记李薇介绍,海滋味食堂于今年3月正式运营。食堂每天供应早、中、晚三餐,按照老年人口味和身体状况定制健康食谱,做到合理膳食、营养搭配。75岁以上老年人每月缴费150元可享用22次午餐,每餐最多花费7元钱。 ■ 如何办—— 采取五类方式促进“幸福食堂”长效发展 在应城市,位于城北街道北部的韩湾村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小乡村,村民绝大部分都姓韩,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2019年,为解决空巢老人吃饭问题,村“两委”联络在外的“四有人士”捐资,共同创建了“幸福食堂”。 为确保“幸福食堂”健康运营,韩湾村乡贤理事会牵头组建了“幸福食堂”志愿服务队,志愿者除了为食堂捐款捐物外,还利用节假日陪老人聊天,为老人提供卫生清洁、心理疏导等服务,孝亲敬老、互帮互助的社会风尚在这里越来越浓厚。 一顿饭看似是一件小事,对于老年人来说,却如雪中送炭般地解决了一件生活大事。如何确保“幸福食堂”在叫好又叫座的同时实现可持续运营?刘辉坦言,这是一个各方共同关注的课题,湖北省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让利、慈善捐助、薄利收费、志愿服务等5项措施,摸索出了一条适应性强、持续性久的发展之路。 “对正常运营的‘幸福食堂’,政府综合考虑就餐人次、老年人满意度、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情况,由县级民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给予奖补。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生活价格,享受社区养老服务的相关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同时,我们鼓励对政府投资建设的社区老年食堂免收场地租金,并委托社会餐饮企业运营。”刘辉介绍道。 除此以外,湖北省积极引进企业参与“幸福食堂”建设,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在坚持非营利性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老人实行差异化收费政策。鼓励社区组建志愿服务队伍,支持和帮助“幸福食堂”运营。同时,发挥慈善的重要补充作用,鼓励和引导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乡贤等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 ■ 如何管—— 实现五方联动确保“幸福食堂”吃得放心 前不久,郧西县民政部门联合县纪委围绕“幸福食堂”是否按照标准运营、是否规范使用补助资金、是否存在通过食堂开展公务接待等内容,采取“地、组、室”联动模式下沉一线跟进监督,通过入户走访、查阅台账、实地体验等方式,对已建成食堂的卫生情况、菜品质量、财务管理等方面实行常态化监督。 记者了解到,为了对“幸福食堂”实现全方位、全流程的指导监督,湖北省强化源头管控、把握过程监督、注重结果导向,探索建立了纪检、民政、市场监管、住建、消防5方联动的服务监管机制。 在“幸福食堂”建设或改造过程中,民政、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提前介入,对建设标准、功能区布局、设备采购等提供指导,协助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帮助分析食品安全关键风险点。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开展食品经营许可材料审核和现场实地勘察工作,及时对符合条件的作出许可决定。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对“幸福食堂”服务质量、食品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湖北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显富表示,下一步,湖北省将继续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化运营、公益属性、综合监管”原则,分步实施、梯次推进。计划到2024年年底,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基本保障,面向其他老年人的助餐服务普遍开展;到2025年年底,全省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升,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多元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进一步巩固。(安 娜 通讯员 黄 菊) 责任编辑:畅言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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