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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山阴县纪委监委:严把“四环节” 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时间:2023-11-20
为进一步提升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效率和水平,今年以来,朔州市山阴县纪委监委以“减存量、遏增量、提质效”为目标,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实际,强化管理、注重分析、精准处置、及时总结,不断提升线索处置效率。 锚定“线索甄别”环节,迈出线索筛选“第一步”。山阴县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着眼于学用结合、以学促用、学用相长,用心用情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着力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质量。信访室坚持把好接访窗口关,对每件信访件都进行严格筛查,精准界定重复件、一件多人、一件多事等,严格分辨纪检监察业务内外信访问题,及时分流业务外信访件,规范受理信访举报,切实做到聚焦“主责主业”,做到科学精准筛选,确保信访线索不错收、不漏收,从源头上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量,在线索筛选中做到依规依纪依法。 注重“台账清晰”环节,算清线索管理“底数明”。山阴县纪委监委坚持动态管理、责任清晰、进度明晰的原则,抓好问题线索、案件查办跟踪督办双“闭环式”管理,聚焦巡视巡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线索不放松,对上级交办和领导批示、未办结时间过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详细记录各相关内容,确保线索来源去向清楚,办理结果清晰,实现对问题线索处置全流程的有力有效监督。定期与乡镇纪委、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核对办结情况,及时准确掌握各承办部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督促其进一步规范、高效办理问题线索,避免发生问题线索游离在外现象。 聚焦“线索研判”环节,强化处置精准“每一件”。山阴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重点领域,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召开室(组)务会、执纪监督专题会议,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研判、综合分析,听取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汇报,明确方向和重点,按照四类方式规范处置,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今年以来,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干部44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29人次,占比63%;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53人次,占比34.5%;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7人次,占比1.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人次,占比0.9%。 把握“查办效率”环节,强化精准高效“督导办”。案件监督管理室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督促办理职能,全面掌握问题线索存量、增量及办理情况,定期组织召开问题线索督办会议,推动联系室指导乡镇、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问题线索处理,坚持定期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电话催办、通报督办。对长期未结问题线索、问题线索积存总量较大的部门进行口头提醒、书面督办或会议通报,倒逼各部门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提升处置效率,确保问题线索“清仓见底”。 责任编辑:刘映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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