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投资是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预期和投资信心的风向标。近年来,我省民间投资整体呈现规模稳步扩大、结构逐步优化的良好发展态势,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半壁江山”。
尽管如此,今年以来,受房地产投资不景气、需求走低等因素影响,全省民间投资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为此,我省积极借鉴发达省份先进做法和务实举措,制定出台并于日前印发了《山西省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提出要优化能源领域、公共充电设施领域、交通领域、市政和公共服务领域、文旅康养领域、制造业等多领域准入准营,优化项目建设服务保障,优化政策执行落地兑现等,通过8个部分30条硬核举措,着力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如此,将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新能源项目
近年来,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风光发电等新能源发展非常迅猛。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能源局强化政策支持,积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截至7月底,全省风光发电装机4400万千瓦,其中民间资本投资建设规模占比约50%。
据了解,我省通过规划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资源配置,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在年度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中,明确并强调“坚持市场主体多元”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各类资本优势,鼓励国有企业拿出10%或更多比例股权吸引民营企业参股。2022年安排的133个、装机1418万千瓦项目中,民营资本参与开发建设的项目50个、装机608万千瓦,占比42.9%。
同时,强化跟踪服务。建立月调度机制,开展现场调研服务,召开企业座谈协调会,及时帮助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协调电网公司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做到“应并尽并”“能并尽并”。
此次出台的《具体措施》提出,要优化能源领域准入准营,包括涉及政府配置资源的能源类开发计划,原则上提前15天向全社会公开并向民间资本推介;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等3条举措。
在9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能源局副局长王茂盛表示,省能源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常态化项目对接机制,强化各项要素保障,做好民间资本投资服务,推动更多的民间资本投资新能源领域。
促进民间资本助力制造业发展
民间投资是制造业投资的主体,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在优化民间投资环境、增强民间投资意愿、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等方面,具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今年以来,省政府出台《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省工信厅配套出台《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激励方案》以及《企业技术改造指导目录(2023年本)》等重大政策,实施新一轮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程,促进制造业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省工信厅副厅长李鑫表示,在引导投资方向方面,我省鼓励民间资本围绕产业转型和数实融合两大主题,实施集聚集约增效、核心竞争力提升、技术创新牵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绿色低碳转型、企业增量提质等六大专项工程项目,推动民营企业产品、质量、品牌、技术、平台提档升级。
此外,突出扶优扶强。一是支持规模水平优的民营企业,包括:营收规模位居行业前列、具有稳定盈利能力、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二是支持发展潜力强的民营企业,包括:当年营收增量大、细分领域产品国内领先和填补空白、关键核心技术及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突出的潜力企业。
撬动民间投资。一是紧扣示范引领,支持民营企业投资重点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建链项目、特色专业镇主导产业项目、产业转型示范意义突出的重大项目。二是紧扣带动效果,支持民营企业实施投资规模大、当年投资多的投资带动型项目,以及当年完工投产、投产后营收贡献高的增长带动型项目。
鼓励布局产业链。技改资金单列重点产业链培育方向,围绕产业链企业培育壮大、关键环节招引落地、上下游协作配套、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等4大领域,吸引优质民间资本参与布局,推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提升。
“对产业链‘链主’企业予以资金奖励;布局建设一批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产品鉴定等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区域性公共服务平台;对布局投资重大制造业项目,建立‘一事一议’机制予以支持;安排资金用于制造业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贴息……《具体措施》提出,要优化制造业领域准入准营。李鑫表示,下一步,省工信厅将加快推动政策的落地兑现,持续吸引民营企业围绕产业链培育、平台建设、规模壮大等重大领域投资布局。
强力推动政策执行落地兑现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好政策离不开强有力的落实。这次出台的《具体措施》,对“优化政策执行落地兑现”作了具体安排。其中包括,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省市县三级2024年开始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清单;建立调度评估机制,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等3条举措。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杨韶欣表示,省发展改革委也将结合自身职能,从两个方面发力,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一方面,作为推动民间投资的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加快细化举措,各级各相关部门将在2个月内制定好《具体措施》的细化落实方案,目前部分市已经开始行动并出台了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事项清单,正在着手开展相关工作;持续跟进问效,建立促进民间投资工作调度评估机制,每月调度、每季通报、每年评估,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考核,今年,省委省政府将民间投资增速列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相关部门将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督导考核。
另一方面,作为《具体措施》的落实承办单位之一,省发展改革委也将抓实抓细,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抓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许可准入类事项在审批过程中的便捷度;持续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9月底前将向民间资本发布第三批推介项目;做好项目融资保障工作,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探索建立投贷联动试点合作机制,实现项目与银行信贷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保障民间投资项目和重大项目的融资需求。
本报记者刘瑞强
责任编辑:卓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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