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朔州市“四个加大”做好煤矿井下辅助运输安全工作
时间:2024-05-30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朔州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煤矿辅助运输安全工作,要求朔州市各煤矿企业进一步建立完善机电运输管理机构、队伍和各类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确保辅助运输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煤矿企业紧紧围绕辅助运输全流程、全周期、全员和全过程,在“四全管理”上下功夫。首先在责任制的建立、分工和落实,上级政策措施和法律规定的学习贯彻、任务分解和制度规程措施制定的齐全、具体、可操作、审批及执行、考核等全流程管理上下功夫;其次在运输设施设备的入企、入库、领用、安装、使用、维护、检测、报废管理制度的建立与落实,运输系统设计、安装、调试、验收和日常检查维护落实等全生命周期上下功夫;再就是在员工对相关工作制度、责任制、岗位和作业标准、危险因素、安全及应急措施、工作流程的掌握和执行,风险隐患的排查、原因分析、源头治理措施等全员素质提升上下功夫;还要在常态化开展风险识别研判和“体检式”精查,强化整改落实,不断夯实运输安全管理基础等全过程上下功夫。 加大日常安全管理力度。煤矿企业强力推进辅助运输系统提升改革,推进运用单轨吊、卡轨车、无轨胶轮车、履带车等先进运输装备。加快落后设备设施淘汰进度,2025年年底前淘汰小绞车接替运输。构建完善无监控不作业、作业行为受监督的可视化监控环境,安设好、运用好“电子围栏”,建立并严格落实监督监控制度。加强运输设施设备管理,各类阻车、挡车以及跑车防护装置设置不到位、防护不可靠的严禁组织运输,各类运输设备相配套的超速、打滑、越位、急停、张紧力下降、过卷等各类保护装置和通信、信号、视频监控装置不全、失效、不起作用的,或各类运输设备制动系统不完好、存在制动失效风险的严禁运行。强化运输现场管理,严格落实运输作业前安全风险辨识及安全确认、提升运输设备操作、“行车不行人”等全流程受控和运行管理制度,加强车辆装卸、捆绑、固定和人员站位、警戒设置、摘挂钩、复轨等全方位管理,严禁违规使用矿车等非专用人车运送人员,严禁扒车、蹬钩、跳车,严禁不遵守规程规定人力推车,严禁超载、超挂提升运输,严禁人、物料混运。存在工作面成套设备拆除回撤、搬运、安装期间运输,车辆掉道处理,超长超宽超高及大件重件运输,火工品及易燃易爆材料运输等情形时,必须制定和严格落实专项安全措施,必须有矿负责人跟班作业,坚决杜绝“三违”行为。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和检测检验制度,发现问题隐患及时维修维护,严防提升运输等重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定期对架空乘人装置、电机车、提升机、无轨胶轮车、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单轨吊、卡轨车等运输设备以及相配套的钢丝绳、制动、各类保护、防护、连接装置进行检测检验。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或检验超期的运输设备严禁使用。 加大职工技能提升力度。煤矿企业制定职工应知应会手册和岗位风险辨识明白卡,强化入职培训、岗前培训、专题培训、班前会培训和应急演练,让职工知悉作业场景可能面临的风险,掌握应知应会的和必备的法律规范、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出现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技能。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增强专业岗位人员的责任心和专业技能、管理能力。强化警示教育,通过观看系列专题警示教育片,让职工切实吸取教训、受到警示。 加大专项检查执法力度。朔州市相关部门加强煤矿运输安全工作检查执法,督促煤矿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运输安全制度措施,及时排查治理运输隐患。发现未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检验、不执行行车通行人规定、违规用矿车运送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提升、运送人员的提升机未按规定安装保护装置、或保护装置失效等重大隐患,对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行为的,从严从重查处。(朔州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高培富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北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